新冠用药期间还能“把酒言欢”吗?专家解答******
受访专家:王宝彦 南京鼓楼医院药学部主管药师
大家应该都听过一句话“头孢配酒,说走就走”,这已经是深入人心。实际上,很多药都不能和酒一起服用,尤其是家里囤的感冒药、退热药和消炎药。
比如对乙酰氨基酚,它可以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和四肢酸痛,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感冒药物后再饮酒,这会对人的肝脏产生巨大毒性,严重的甚至导致肝衰竭。
再比如布洛芬,它具有解热镇痛的作用,但它对于胃肠道黏膜有比较强的刺激作用,酒精可减慢布洛芬的代谢,轻者导致胃部不适、胃痛等症状,重者导致消化道溃疡甚至出血。
最后是抗过敏药,比如苯海拉明或者氯苯那敏,这些药物本身就有一定的抑制大脑活动、抑制呼吸和心跳的作用,与酒精同服时,具有镇静、催眠作用的药物会被人体加速吸收,同时代谢速度也会减慢,轻者导致犯困、眩晕、嗜睡,重者导致呼吸变慢、血压下降甚至是休克。
不仅是这三类药物,简单地说,酒精和药物的组合,一般就两种结果:增加药物毒性或使药物失效,这都会对身体产生或轻或重的不良影响。最安全的做法就是:喝酒不吃药,吃药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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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陈庆稳被开除党籍******
中新网合肥1月9日电日前,经中共淮南市委批准,淮南市纪委监委对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陈庆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庆稳身为医疗卫生系统一把手和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观念和规矩意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谋取组织人事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庆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严重破坏了医疗卫生系统的政治生态,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淮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庆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